中国江苏网2月9日讯 《泰州市2012年初中升学照顾录取和加分办法》昨天出台。记者从教育局了解到,初中阶段艺术单项比赛获奖,今年中考不再加分。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,招生时可加20分投档,其他四种情况招生时加10分投档。
单项比赛获奖不加分
今年起,初中阶段参加艺术单项比赛获奖的,中考时不再加分。
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丁骏说,省教育厅规定,义务教育阶段各种竞赛,中考时一律不加分。此举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。
只有一类可加20分
据悉,今年只有一种类型可获得20分的加分,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,招生时加20分投档。
此外,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、港澳籍考生、少数民族考生,招生时加10分投档;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,招生时加10分投档;驻边疆国境的县(市)、沙漠区、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、一、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,招生时加10分投档;荣立二等功(含)以上或被大军区(含)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军人的子女,招生时加10分投档;现役军人子女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值得注意的是,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两项及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,以其加分最多的一项计分,不累计加分。
照顾优秀学生运动员
据悉,优秀学生运动员可照顾录取相应的学校。即初中阶段参加国家、省、市体育比赛获得一定名次,运动水平特别优秀的学生运动员,田径比赛运动成绩达“国家二级运动员”、“国家三级运动员”及以上标准的,且毕业升学成绩达到一定要求,可录取四星级高中、三星高中统招生或择校生。
此外,从2013年后,对团体项目参赛队伍6个队(含)以下、个人项目参赛人数6人(含)以下,在省学生体协比赛中必须获得前2名,文化成绩符合相应要求的,方可照顾录取相应的学校。